城市设计由当地政府起引导作用,目的是对土地资源与空间资源进行有效合理配置,确保城市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招商引资是投资企业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合作共赢,通过企业盈利再反哺社会发展。城市设计与招商引资之间的主要矛盾表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如某企业因土地原因被搁置,导致项目夭折,直接影响招商项目的实质性落地,最终使得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无法完成。
如引进大型城市综合体项目,拟落位在开发区的核心位置,建成标志性建筑,但与城市设计中的人口疏散性要求相违背,对中心区域交通造成巨大压力,进而必须就现有城市设计进行优化,确保项目落地。
三、招商项目忽视城市规划建设的现象突出。招商引资项目单纯经济利益最优化,忽视了项目落地后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如水泥厂建成后污染问题暴露,但因企业缺乏搬迁实力,导致无法搬迁,进入恶性循环。
如区域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有相关要求,区域主导产业明确,在后续招商项目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开展招商活动,引入符合要求的产业项目,但项目设计方案与城市控制性详规不符合,以项目为导向还是以规划为导向,这是一个问题。
如何科学合理的处理好城市与招商引资之间的矛盾,成为各类学者和官员研究和争辩的焦点,最后总结出以下措施:
肯定城市设计协调发展城市设计和招商引资之间矛盾不可避免,但要善于化解分解矛盾。首先,要增强城市设计公开度,确保投资企业、招商部门都了解城市设计情况,尽量减少矛盾。其次,要增强设计公正度,在设计面前确保公开和公平,不要偏颇。再次,要增强设计服务理念,提高效能和政策法规的执行水平,力争城市设计和招商引资工作齐头并进。
确立城市设计的指导和约束地位城市设计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前提,也是使城市具备后续发展动力的先决条件,其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和指导作用尤为重要。首先,招商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设计要求,确保城市设计落地。其次,禁止在非建设用地上落项目,禁止更改土地性质。三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设计强制性要求建设项目,禁止突破地方城市刚性管理规定
为招商营造良好规划条件,城市设计编制过程中,要与招商充分沟通,考虑目前在谈或在建的招商项目,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城市设计方案,使城市设计与招商项目之间矛盾缩小或消除。
有效的招商方式是确保与城市设计和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有力保障,利用科学合理的招商方式,将使得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
协调好城市设计与招商引资之间的关系,增强招商引资力度,提高项目履约率和项目开工率。城市设计与招商引资协同发展,实现共同发展目标,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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